但是用人单位在写解除原因时应专业制作各种证件当尊重事实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元取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该当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书面证明。用人单元并不克不及因劳动者并未打点去职手续等来由来抗辩未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证明,非论劳动者是自动去职仍是被动去职,用人单元都有给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关系书面证明。那么《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能否能够认定为“去职证明”呢?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书面证明该当写明劳动合同刻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西安证件制作、正在本单元的工做年限。只需用人单元开具的书面证明中包含了上述四要素,非论该书面证明的昂首是“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仍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都能够认定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正在实践中,用人单元取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元往往会正在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证明写明解除缘由专业制作各种证件,虽然没有不克不及够写,可是用人单元正在写解除缘由时该当卑沉现实,照实陈述专业制作各种证件。若是用人单元对解除缘由进行了不实陈述或者是有争议的陈述对劳动者形成的,劳动者能够通过劳动仲裁子要求用人单元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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