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按照《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国语函〔202
2023年9月9日-9月10日正在本测试坐加入测试且测试成就达到乙等以上的考生(非本测试坐测试的考生不正在本坐领取,往期未领取证书的考生也可正在此时间段前来领取)。
2. 按照《国度语委关于印发通俗话程度测试规程的通知》(国语函〔2023〕1号)第二十八条的要求,招考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请正在的时间内领取纸质证书,过期1年未领的做无从证书处置,我坐将按照内部材料予以清理专业制作各种证件。
考生可委托他人照顾考生相关证件代为领取(考生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考生准考据或报名系统“成就查询”的查询截图)。
领证时需出示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截图需有考生姓名、测试成就、测试日期、证书编号,下同)。
3.按照《通俗话程度测试办理》(教育部令第51号),通俗话程度测试品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划一效力。纸质证书请妥帖保管,丢失不补。考生可利用电子证书。
1.请领证人员务必提前预备好如下消息:测试日期、证书编号(可正在“国度通俗话程度测试正在线报名系统” 查询“考生查分”中查询 )。
本坐2023年9月9日-9月10日面向社会考生的通俗话程度品级证书已达到我坐,现予以发放。本次证书发放采用同一时间进行现场领取,其他时间本坐暂不受理证书领取工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西安证件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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